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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网黑产 可增设破坏网络市场信用评价罪规制优化行为

2025-07-19 00:10:01作者:礼品代发网购买快递单号>>

在电商时代,买卖数量、商户的诺言等级和查找排名等是电商运营形式的中心要素,直接影响商家的运营效益与运营赢利等。消费者一般依据买卖数量等构成挑选偏好,电商平台也依据买卖数量决议商家的查找排序、商店诺言、贷款等级、返利规范等。为此,运营主体往往凭借自身或第三方平台,发布可视化的买卖信息,提高产品销售量和店肆诺言度,最终添加竞争力和商场占有率。可是,与之相伴,一种名为“网络优化”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也在迅猛扩张。


“网络优化”,是指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获取虚伪买卖数据、虚伪产品名誉、虚伪商家诺言而施行虚伪买卖、假造物流、资金流等行为。应该说,“网络优化”是互联网经济的“毒瘤”,不只直接侵略竞争者的利益,也侵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损坏网络商场的公平竞争次序与办理次序。从现在案发状况来看,“网络优化”往往数量巨大、涉案人员很多、涉案金额巨大,可是,关于这一危害行为,当时主要是经过行政处罚、不正当竞争诉讼、软性职业自治等方法给予过后性制裁。可是,因为民事、行政办法在力度与效果上的局限性,对“网络优化”的遏止效果适当有限,致使一些不良商家得以逃脱法令追查。


“网络优化”危害多方主体的合法利益,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笔者以为应当考虑入罪。现在,经过激活传统罪名的网络化适用潜能来规制“网络优化”,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挑选。作为最优方案,刑法应当直接增设“损坏网络商场诺言评估罪”。


“网络优化”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固然,“网络优化”客观上危害了竞争对手的正常生产运营活动,也存在施行虚伪广告或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的可能,但这些特征,仅部分地反映了“网络优化”的某些特征。从实质上看,“网络优化”是一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峻侵略竞争者的合法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网络商场的公平竞争次序与正常办理次序,尤其是互联网经济中的商场诺言准则。


现在,以刷诺言、刷名称为导向的优化行为日益职业化、专门化,甚至构成了完整的灰色产业链,不只严峻损坏互联网生态与商场诺言准则,并且直接危害消费者和诚信卖家的合法权益。关于严峻损坏互联网经济次序的“网络优化”行为,一些地方法院已依照不合法运营罪或损坏生产运营罪判处刑罚。


扩张适用不合法运营罪或损坏生产运营罪等传统罪名存在妨碍


尽管法院先后经过扩张解说的方法,盘活损坏生产运营罪、不合法运营罪,拓荒了刑法介入的新通道,但缺少对“网络优化”行为的不正当竞争实质的重视,使得扩张解说堕入“超负荷”运转局势。简言之:


其一,损坏生产运营罪的特点是产业违法,无法直接维护消费者权益、网络商场竞争次序等。


其二,扩张适用不合法运营罪有着自身难以逾越的距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确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则”有关问题的告诉》指出,对是否属于“其他严峻打乱商场次序的不合法运营行为”,有关司法解说未作明确规则的,应当作为法令适用问题,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不合法运营罪自身早已深陷“口袋罪”的暗影中,将“网络优化”扩张解说为不合法运营行为确实很牵强。


其三,虚伪广告罪的网络批改阙如。依据《网络买卖办理办法》《互联网广告办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则,“网络优化”后故意供给、传播虚伪的产品或效劳信息的,误导消费者信以为真,情节严峻的,可能涉嫌构成虚伪广告罪。但该罪脱离网络时代的立法背景,更非专门的网络立法。


其四,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与电子商务诺言脱节。“网络优化”附加歹意评估,商场竞争对手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往往“遭殃”。《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74条规则,使用互联网揭露危害别人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的,应当立案。但网络商场诺言系统有其特别性,适用该罪面临立法本意、构成要件设置、罪行表述严峻脱节的为难现状。


其五,简单引发与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的竞合。以盈利为目的,建立网站、通讯群组,安排店肆和刷手虚拟买卖,是最常见的优化方法。这种优化方法,可能涉嫌构成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但无疑会引发司法竞合,由此暴露出科罪逻辑的不当。


增设“损坏网络商场诺言评估罪”具有合理性


现行刑法依据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拟定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规则较为分散,实践证明,其无法有用惩治“网络优化”等新式网络不正当竞争违法。2017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14条概括地规则,运营者不得使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范畴从事影响用户挑选、搅扰其他运营者正常运营的行为,如搅扰或许损坏别人合法供给的网络产品或许效劳的正常运转等。2016年起草的《电子商务法(草案)》第5条规则,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应当遵从自愿、公平、诚实诺言的准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此外,该法还对电子商务诺言准则与系统建造问题作出了新规则。与传统商场经济的诺言系统不同,电子商务诺言评估准则在互联网经济中具有重要位置与独立品质,是一类特定的网络正当竞争准则。《电子商务法(草案)》是未来互联网经济的专门法与职业基本法,独自规则网络商务诺言准则,就决议了对其施行特别维护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电子商务法(草案)》第56条明确规则,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施行危害电子商务诺言评估的行为,如以虚拟买卖、删去不利评估、有偿或许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估等形式,为自己或许别人提高商业诺言等。“网络优化”直接危害了电子商务诺言评估准则。


基于以上剖析,笔者主张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14条、《电子商务法(草案)》第55条、第56条的规则,在刑法“打乱商场次序罪”类罪中增设“损坏网络商场诺言评估罪”,对“网络优化”情节严峻的行为给予刑事制裁。至此,能够有用规制“网络优化”这类新式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正式开启刑法专门维护网络商场公平竞争次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