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真实礼品发货 一位出资了滴滴的人士,在一次打车过程中,与滴滴司机发生口角,为滴滴司机殴伤所伤。这件事终究以滴滴抱歉补偿(代为付出医药费)告终。

算是一个happy ending,滴滴没有推卸职责。但比较值得注意的事是,至始至终,这位滴滴司机并没有在公共场所说过什么。
等一下,滴滴没有推卸职责——其实这句话十分值得再做思考。
阿里从来没有否认过淘宝上存在假货——当然,咱们也应该看到淘宝在防范假货这件事不是没有投入的,并非听之任之。
当一个消费者在淘宝上买到假货后,规范的流程是寻觅淘宝运营方(小二)的帮忙,在他们的帮忙下,向卖方讨要说法。
换句话说,消费者和卖方,是一对博弈者,而淘宝,更像是仲裁者的人物。在我的印象中,很少有这样的事例:消费者由于买到了假货,淘宝予以赔款。
而在更多的渠道型内容网站上,长期以来遵从的是避风港规律:张三传了盗版,不干渠道的事。在李四出具侵权证明后,渠道予以将侵权内容下架,做到这点渠道就不承当侵权的职责。
但后来的风向发生了变化。
遍及被承受的避风港规律开端向红旗规律搬迁。也就是说假如侵权方的侵权显而易见(比方一部完好的正在院线播放的电影被上传),渠道方理应知道这是侵权行为,假如任由其发布,渠道有责。
这种职责的搬迁,和详细操作性有关。跟着技能的开展,渠道是能够发现侵权行为的——不是理应发现,而是是能够发现。从应然到实然了。
比方youtube很早就经过技能剖析视频中的连续帧数,来判断是否和库里的某个版权作品相同,然后到达避免侵权。
红旗规律要求渠道承当更多的职责,这句话其实别的一个意思就是:渠道并不是中立的。
在我国,咱们会看到官方语境中,“主体职责”这四个字被着重得越来越多。
内容渠道的主体职责,现已是定了调的议题。渠道有职责避免不合法的内容呈现,而不能借口说这是渠道接入者(比方某网民,或第三方内容生产组织)干的,我能够不承当职责。
在我的了解中,主体职责就是连带职责。
连带职责是写进民事诉讼法的,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职责,并不是职责切割。
当李四由于张三侵略ta的权力,进行索赔——假定100万,且法院支撑,渠道承当连带职责的意思就是:李四能够自由选择是由张三赔付仍是渠道赔付。
一般情况下,李四当然会选择更有实力的组织——也就是渠道——进行赔付,道理很简单,更有实力等于更有可执行性。
而渠道假如真需求承当主体职责,是会完全压垮同享经济概念的一个紧箍咒。
汤姆·斯利写过一本书,书名叫《同享经济没有通知你的事》。
如同《删去》相同,凡是对创投概念冷言冷语的都不会热销相同,这本把同享经济说得一无可取的书,并没有什么名气。——趁便说一声,舍恩伯格后来又写了《大数据年代》,这回投合了创投圈的需求,书马上热销,舍恩伯格马上变得大名鼎鼎。但斯利同学没这么干。
在这本书里,斯利花了相当大的篇幅,写出了一个同享经济的商业秘密:将本钱大幅甩出。
这就是为什么任何一个同享经济渠道都不会供认自己是效劳供给者,他们总是着重自己是效劳供给者和获取者之间的衔接者。
比方说,Uber早些年有相当多的驾乘之间的对立,Uber一向企图想扮演相似淘宝的人物:我不需求为驾驶者承当职责,尽管我能够和谐你们之间的胶葛。由于:司机不是我的雇员。
所以,Uber回绝抱歉,也回绝补偿。当然,Uber也回绝供认,我是一个出租车公司。
纯理论而言,Uber这个情绪其实不能算错。
在大力着重渠道主体职责的当下,恐怕衔接者而不是效劳供给者的说辞,至少在我国,是很难行得通的。
在滴滴司机打人这个case中,司机并不是滴滴的职工,而是一家商超的职工,的确有“同享经济”的滋味在。滴滴的确只是效劳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的衔接。
但滴滴仍然道了歉,仍然进行了物质上的补偿。这也是言论对滴滴的要求;你不能甩锅。
假定滴滴依照纯理论的衔接者人物要求自己只是去尽淘宝式的职责,恐怕言论并不会放过他。乘客也不会。事实上,乘客在他的那篇刷屏文章里,也对滴滴第一时间的反响做了诉苦。
不管纯理论上滴滴是不是衔接者,大众现已把它等同于一家出租车公司。
最新的一个新闻是,一位滴滴司机涉嫌杀害某位女空姐,并逃跑。
滴滴现已发布了百万赏格,来寻觅这位司机。
与司机打人这个case相似的是,这个疑凶也不是滴滴的雇员,由于车型是顺风车。
咱们现在假定,终究疑凶归案,刑事职责肯定是要承当的,接下来就是民事职责,也就是民事补偿。
受害者家族能不能要求滴滴承当连带职责?换而言之,在这起司机供给效劳过程中引发的血案,受害者家族能不能恣意选择司机或许滴滴进行民事补偿?
假如说,顺风车的准入门槛低于网约车的准入门槛(后者对司机、车型的要求更多,比方司机不应有刑事记录等),那么假定是一台网约车且司机并非滴滴职工,犯下了这样的血案,滴滴该承当什么职责?
能够留言写出你的答案,但不管如何,同享经济将本钱大幅甩出的只是衔接者的人物,在时下的实际中,恐怕已难建立。
一位FA昨日在朋友圈里说
同享形式的实质仍是将 供需双方资源的新匹配联系,从供需两方提高的surplus部分中抽成。主要特点就是形式轻(易规划化),赢利来自增量(赢利空间大)。提到根源上来,企业潜力=单个赢利*规划,本来是极好的商业形式。后来做重了的同享形式都是伪概念。
我没有留言评论。但我认为,恐怕他太达观了,赢利空间没有幻想得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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