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络包裹调查显现:固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开展迅猛,成为各级中央政府促进转型晋级、拉动外贸开展新的增长点,但是当前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商品的有效监管,还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窘境:
一是立法滞后,上位法缺失:近几年,国务院及中央政府虽鼎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开展,但相关政策措施主要集中于国务院的政策指导性意见、海关及国度质检总局的标准性文件等,缺乏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上位法支撑。
二是现行规范及准入请求难打破:以进口食品化装品详细检验监管操作为例,当前保税备货进口食品、化装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方面是前置审批资料无法提供,如新食品原料、尚无食品平安国度规范的食品须事前取得国度卫计委批件,保健食品、化装品须事前取得国度食药总局批件等等。
二方面是产品不契合中国食品平安规范规则请求,此类产品多为依照国外或国际规范消费,与我国食品平安国度规范请求存在诸多差别,以及无法加贴中文标签等问题。在国度现有食品平安监管体系,即食安委和食药总局牵头食品平安工作、卫计委担任制定并发布食品平安国度规范、其他相关部委分工担任的管辖机制下,单靠作为口岸把关执行部门的检验检疫机构,无法对现有的食品平安监管方式作出本质性打破。
三是产质量量平安主体义务难以落实:保税备货的产品一切权在进入保税区常常不发作转移,仍属于国外企业。一旦产品发作质量平安问题,在对电商平台的连带义务尚未非常明白的理想状况下,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将面临没有相对人的为难境地,另外理想中还存在电商平台企业在境外注册的状况。
四是存在发作系统性食品平安危害的潜在风险:保税备货形式产品在进入保税区时与普通货物无异,出区时虽为邮包方式,但与普通贸易商家经过实体店出卖产品并无实质差异。这些产品经过跨境电商贸易的方式进入境内,与普通贸易相比,躲避了食药、卫计委、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关于进口食品、化装品的各项准入及检验检疫请求,产品的质量平安很大水平上只能依赖于电商平台的审核把关,对照目前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较高的进口食品、化装品不合格率以及经常发布的风险预警状况看,存在较大的系统性平安风险。
据网络包裹目前剖析来看:检验检疫部门尚未建成与跨境电商平台无缝对接的信息化系统,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根本状况,不能完好精确控制。很多数据都需求电商提供,而电商常常以商业秘密为由回绝提供,同时也不扫除电商从本身利益角度思索提供不精确或有倾向性的数据和状况。因而,难以对跨境电商贸易产品施行全面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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