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金融的详细业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的电商金融,之所以可以依赖电商平台展开内部的商户信贷业务,并经过频繁的资产买卖做大范围,最实质的优势在于电商用户的买卖数据和频率,可以确保平台的信贷不良率控制在1%以下,大幅抢先于银行的小微贷业务。如阿里金融,经过数据化的平台展开征信操作,将商户的信贷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从而可以完成日均100万左右的利息收入。其他电商,苏宁、腾讯、京东等,不论是本人展开小贷业务,还是和银行协作开发信贷产品,所应用的也无非是电商平台上的客户数据,由于这局部数据是展开类银行业务的征信的最好范本。
此外,P2P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类型,实质上也需求应用平台或者其他渠道的互联网数据停止数据征信剖析。P2P,简称人人贷,就是生疏人之间的网上借贷,在不相识的人之间展开借贷业务,投资者就需求借助对借款人的数据剖析来完成信誉评价。目前国内的P2P公司还没有到达完整的网上数据征信,一方面是数据库不完善,各个平台之间数据库相对封锁,另一方面是中国的社会信誉体制还不完善,存在很大水平上的道德冒险。
因而,P2P在国内的开展呈现出紊乱,千差万别的现象,极有线上无担保的,也有线下担保的,既有纯中介的,也有债权债务转让的,既有做个人与个人的,也有做项目的,最大的问题是缺乏一个完善的,牢靠的数据源停止数据征信剖析。这也使得目前国内大多数P2P不得不走回银行信贷的老路:展开线下的资产抵押,债务等审核,以肯定信誉。而互联网金融的最大竞争力在于数据剖析和征信,P2P行业在这一方面亟待增强。
就外部而言,p2p能否有可能引入外部的征信机构,或者是相关的业务保险机构呢,在本身平台缺乏完善牢靠的信誉征信机制的状况下,经过引入第三方参与方来停止征信链条的完善,在某种水平上能够进步平台的征信才能和违约状况的损失。
在这方面,能够把p2p的征信效劳看成是一个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由于国内目前缺乏专业的提供第三方征信效劳的公司,在数据管理的完善上也就要p2p平台需求主动去和现有的其他有数据和征信才能的机构树立一定的协作关系。只不过在国外,这种树立征信协作关系的工作外包给了外部的征信公司,而国内尚缺乏这种效劳的资源和途径,需求经过自主的资源引入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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